今年5月15日,美国商务部向进口管理局副局长斯普纳发出备忘录,表示在美国反倾销法下,中国仍被定为非市场经济体系。
目前,中国被定为非市场经济体系,即由政府控制定价及生产决定。换言之,美国政府认为中国经济并非根据市场原则运作,中国市场的成本及价格结构不可信靠,因此不能用以计算倾销幅度。商务部会根据作为替代国的市场经济体系,计算出有关产品的价格。
不过,这种方法对中国出口商不利,而且选取哪个国家作为替代国,亦会大大影响倾销幅度的计算。因此,中国政府一直寻求方法改变其非市场经济地位。过去两年,中国在这方面的国际外交工作相当成功,阿根廷、澳洲、巴西、智利、冰岛、俄罗斯及南韩等相继向中国给予市场经济地位。然而,美国及欧盟至今仍不为所动,未肯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体系。
根据法例,美国商务部决定是否更改某个国家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时,必须考虑6个准则:(1)货币的可兑换性;(2)工资可否自由商议;(3)对外来投资的限制;(4)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拥有权或控制;(5)政府对资源分配、企业定价及生产决策的控制;(6)其他合适因素。商务部的备忘录认同中国政府进行的改革工作,但认为市场力量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始终有限,架构改革亦未深入,因此未能视中国为市场经济体系。
备忘录指出,中国政府对国内银行业仍然介入甚深,反映个别企业能否取得信贷,仍是由国家而非市场决定。银行业对投资以至经济资源分配举足轻重,中国政府对本土银行业的操控,是中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因素。
中国商务部认为,现在正当中美贸易关系稳定发展之时,美国商务部的决定并不公平,亦不合时宜。据中国商务部表示,中国已建立市场经济制度,并得到多个国家认同;又促请美国公平及客观地处理中国提交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。
中国运用提供具吸引力的投资安排及扩大市场准入等种种方法,争取到拉美及亚洲国家的支持,获得市场经济地位,可是这种策略在美国并不奏效,原因是美国的公众意见影响力很大,对中国的投资亦倚赖不大。欧盟似乎较有可能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,但不是今年。假若欧盟有此决定,将对美国构成压力,或会跟随欧盟的做法。
(文章来源:香港贸发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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